詳細信息 | |
標題 | 咨詢我省轉供電主體收取電費標準 |
提交日期 | 2022-05-10 15:35:30 |
內容 | 來信咨詢我省轉供電主體如何收取電費。 |
受理回復 | |
回復日期 | 2022-05-17 15:35:30 |
回復單位 |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回復內容 | 您好! 2018年以來,我省在國家統一部署下開展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18〕1491號)要求,隨電費一并收取線損電價的地區,要進一步簡化計價方式,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便于轉供電主體和終端用戶落實執行。據此,《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蘇發改工價發〔2019〕396號)明確,轉供電主體應當按照以下兩種收費方式中的一種收取電費:一是按國家和省規定的目錄銷售電價向終端用戶收取電費,變壓器和線路損耗通過租金、物業費、水電公攤等協商解決;二是按照轉供電主體電壓等級目錄銷售電價順加不超過10%的變壓器和線路損耗每月向終端用戶進行預收電費,年底按照實際損耗多退少補,并予以公示。 |